福建省法院系统积极试点设立家事法庭
发布时间: 2014-05-11   浏览次数: 29

福建省法院系统积极试点设立家事法庭

 

    福建省各级法院积极配合省妇联“家庭建设年”工作,在总结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工作经验基础上,先行先试,建立家事审判制度,推进家事案件审判专业化。目前,福鼎市、厦门海沧区、三明市法院及沙县、永安法院已试点设立家事法庭(审判庭),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审判机构,配备专业法官。2013年8月,福鼎市法院获市编委批准,少年审判庭更名为家事审判庭。此举成为我省创新家事审判的率先之举。各地积极借鉴,大胆创新。今年3月28日,厦门海沧法院挂牌成立我省首个综合性家事法庭。3月25日,三明市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获批成立,4月9日,沙县、永安也成立了“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其他区、县的设立工作正在陆续推进当中。各地家事法庭(审判庭)均配备了专业法官,如海沧法院家事法庭现有成员4名,均为女性,庭长郭静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家事审判方面拥有十余年丰富经验。福鼎市法院实行统一立案、归口审理,并与少年庭相衔接,抽调熟悉刑事、民事、少年审判业务的女法官充实婚姻家庭审判庭。  
  二是拓展受案范围,突出“家事”。三明市的法院采广义的家事法庭概念,将围绕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减刑、假释案件(包括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和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统一划归家事法庭承办,涉及刑事罪名50余种,民事案由60余种,是目前全国受案范围最广的家事审判庭。海沧区家事法庭受理案件范围不仅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监护权等家事纠纷,还包括未成人犯罪案件及调解等其他家事法律事务。 
  三是创新审判方式,注重人文关怀。海沧区法院开设“夜间法庭”,为工作时间不便开庭的当事人提供便利;开通家事法庭工作QQ,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理解、沟通、宽容、忍让”的家庭观念,开展判后回访等一系列延伸服务;与社区“乡贤理事会”联手,成立“反家暴联盟”,为家暴受害方提供法律服务。福鼎市法院摸索创新出一套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的三步工作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同时在案件判决前后,注重做好当事人的辨法析理、案件回访等疏导工作,有效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省法院确定的反家庭暴力试点法院,除反家暴试点外,该市两级法院还在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中,就禁止令、离婚案件征求未成年人意见程序等十余项家事审判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试点。

                                        来源:福建省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