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安家庭”创建覆盖面逾90%
发布时间: 2014-07-14   浏览次数: 42

福建“平安家庭”创建覆盖面逾90%

                                                                来源:中国妇女报

 

    福建省综治办副主任陈勇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妇联维权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离不开妇联的有效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是“平安福建”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细胞工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在“平安家庭”创建中持续丰富内涵、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健全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福建省“平安家庭”创建覆盖面达90%以上,有力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更加”:

    一是创建机制更加健全。省综治委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范围。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办法和考评标准,表彰了300个省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0个创建活动先进社区(村)和50个先进集体,探索对农村“平安家庭”示范户在推荐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应征入伍和小额信贷资金发放等方面给予优先,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二是创建载体更加丰富。全省各级妇联把“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平台,发挥基层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儿童行动、创建流动留守妇女儿童之家、表彰优秀外来女员工、救助流浪儿童、招募爱心妈妈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搭建起集就业扶持、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人文关怀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爱心家园。

    三是创建实效更加凸显。省妇联与省高院、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成立“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委员会”,在漳州市成立了全省首个以女性名字命名的妇女维权站——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有效彰显了妇联组织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打造和谐社会“细胞工程”方面的独特作用。

    同时,各级妇联充分借助两会建议、提案,运用人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许多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各地妇联抓住“三八”妇女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与综治、司法行政、媒体等部门资源共享、密切合作,深入开展普法、维权和“平安家庭”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平安意识,营造起“人人学法律、家家创平安”的浓厚氛围。主动借力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微博维权行动”,及时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维权服务。省妇联“闽姐姐”微博成为全省最具影响力的政务微博之一,被人民网评为最亲民的政务微博,成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