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纠纷和彩礼纠纷应对与处理”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4-01-31   浏览次数: 33

“恋爱分手纠纷和彩礼纠纷应对与处理”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 

为促进恋爱分手纠纷和彩礼纠纷的妥善解决,加强婚恋诚信和文明建设,2024127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以恋爱分手纠纷和彩礼纠纷的应对与处理为主题的第二期时代家事法论坛,在福建省厦门市二轻大厦十层的信实讲堂成功举行。该论坛由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家事法律事务部、信实律师事务所时代家事法团队承办。举办此次论,旨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规范地开展,正确理解和适用即将于202421日起施行的〔2024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期论坛以线和线上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共计约600人参加。

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何丽新教授应邀为论坛开幕致辞,她表示妥善处理恋爱分手纠纷和涉彩礼纠纷,秉持诚信原则很重要,也要注意区域性、性别因素和时代性。论坛邀请了五位资深专业人担任主讲嘉宾,分别是厦门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蒋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马巷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张春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福来律师,开心社工服务中心创始人、高级社会工作师韩秀云,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部主任韩雪明律师。本论坛由信实律师事务所陈茜律师主持。

主题报告

首先,韩雪明律师以《彩礼——婚姻的“绊脚石”还是“试金石”?》为题,从当前彩礼习俗流行情况、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与裁判规则、近两年办理的涉彩礼纠纷案件三个方面进行分享;认为高额彩礼不是婚姻的“护身符”,反而可能成为幸福的“紧箍咒”,婚姻幸不幸福与彩礼毫不相关。

其次,刘福来律师以《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为题,讲解了彩礼内涵和彩礼范围,梳理了彩礼相关规范,结合真实案例,对恋爱过程中的赠与、收到彩礼后举办酒席等共同花销以及见面礼、“三金”等其他形式的赠与是否属于彩礼进行了探讨。

随后,张春雷法官以《恋爱期间给付财产纠纷的处理》为题,结合司法实务案例阐述了无约定情况下给付财产性质的认定,主要涉及民间借贷、赠与、共有/所有权确认问题辨识;又从技术角度探讨了诉讼请求、举证、逻辑三个问题。

韩秀云社工师以《如何正确应对“分手”——“四道”技巧的运用》为题,从婚恋关系类型、如何经营婚恋以及如何面对分手三个方面介绍了心理学和行之有效的社工工作实践经验。韩秀云认为,生命是一个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的过程,开心面对,坦然接纳,智慧经营,体面告别,成就更好的自己,成全更好的他人。

最后,蒋月教授作为压轴出场的主讲嘉宾,以《论婚姻缔结欺诈与法律干预》为题,从婚姻缔结欺诈的内涵、相关立法和司法及学术现状、域外立法反婚姻缔结欺诈的实践、婚姻缔结欺诈的类型、立法干预婚姻缔结欺诈的建议五个方面进行分享。蒋月老师观察独到,提议立法将婚前一方当事人隐瞒犯罪前科等婚姻欺诈增列为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的观点引人思考。

嘉宾与谈和提问交流

在论坛设立的“嘉宾与谈和提问交流”,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信实调解工作室副主任谢依宁律师,信实家事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赖三珍律师,与刘福来律师、韩秀云社工师一起作为与谈嘉宾,分享了对于彩礼问题的看法,现场听众也纷纷提出问题和与谈嘉宾交流与讨论。多数人认为,基于婚嫁传统及其社会心理,彩礼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只要当事人双方和家庭量力而行,你情我愿的,给付和收受彩礼并无不当。

本期论坛内容丰富又精彩,参与者表示言犹未尽,嘉宾和现场参与者交流热烈。


    (文/法学院硕士生林婷婷 图/陈毅芳) 

                                                                                                                        【责任编辑:王之晓】